|
联系方式 |
地址:
江苏省启东市城东工业园区
电话:
0513-83320018
手机:
13906284339
联系人:
陈维多
电子邮箱:
fbdq@fbdq.com
|
|
|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- 新闻动态 |
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前提条件
|
发布时间:
2012/8/20 |
设备安装
1、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,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: 1电气设备铭牌规定数据,是否与接入电压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容量相适应;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,防爆性能是否良好; 3设备内部有无损坏;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完整齐全;5检查防爆控制箱、防爆灯具等防爆电器是否安装齐全。
2、防爆设备安装地点,不应有滴水或积水,在有淋水较大的采掘区安装防爆设备时,必须有可靠的防水措施。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,合乎产品说明书上规定的安装要求,不准有歪倒或晃动现象。低压开关安装后应平整牢固,开关的最大倾角不得超过15度。高压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,电缆与开关连接时,必须通过进线装置,进门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,封堵严密。各处镙丝及弹簧垫圈必须齐全、紧固,防爆结合面的间隙应符合规定,防爆面不得锈蚀,如锈蚀应磷化处理,接线工艺符合″完好标准″要求,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。
3、低压防爆开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止使用: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电压等级低于接入电压者;2使用无熔断管的裸露熔丝片者;3磁力开关的磁力系统失去作用,利用刀闸即可″起动″、″停止″者;4防爆性能破坏或闭锁装置失去作用者;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