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联系方式 |
地址:
江苏省启东市城东工业园区
电话:
0513-83320018
手机:
13906284339
联系人:
陈维多
电子邮箱:
fbdq@fbdq.com
|
|
|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- 新闻动态 |
矿用防爆电器的查验与工业性试验
|
发布时间:
2012/12/19 |
因为煤矿井下工做环境较为恶劣,温差大,潮湿,有受力冲击、挪动、跌落的可能,有含煤尘、瓦斯的可能。所以,矿用防爆电器必需满足一些特殊要求,才能使其正在煤矿的出产和安然中阐扬积极的做用。
对于采用新布局、新材料、新手艺制造的防爆电器经查验合格后发给″工业试验许可证″。取得″工业试验许可证″的产品须经工业试验(按规定的时间、地址和台数进行工业试验)、产品鉴定后再由防爆查验单位查验后发给″防爆合格证书″。我们研造的矿用防爆电器产品均做过 6 个月的煤矿井下的工业性试验,并由担任工业性试验单位出具工业性试验演讲,证明电器工做一般,靠得住无同常环境。
待获得″防爆合格证″、″出产许可证″、″MA安然标记″和″产品合格证″后,防爆电器才能正式投入运转。并且限造其利用刻日(凡是为5年),当利用刻日期满;当布局、工艺、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机能时;当停产2 年以上、恢复产时须沉新进行查验,待沉检合格后方能继续投入运转。 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