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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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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3/3/2 |
日常生活和生产中,在一些必要的地方我们会采取一些防爆措施,安装一些防爆灯具或安放防爆电器设备,但是在这些设施使用后我们就要定期进行检查、修理。
定期对防爆电器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。
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。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,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、自动调节报警装置、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。
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,并高出厂房建筑物、构筑物2米以上。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,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。
可燃气体的放空管,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;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,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。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。
安全阀的安装、使用、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。
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,应装爆破板。如装导爆筒,应朝向安全方向。
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防爆电器设备,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。(触媒需要惰化的,应进行惰化。)
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、使用、贮运严格遵守"气瓶安全监察规程"的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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